赴日前签证手续
一、入国手续
赴日后签证手续
一、外国人登录证的申请
外国人登陆制度是日本一个特有的制度,为了更好地了解外国人的分布情况和其它自然情况而使用的外国人管理制度。而外国人登陆证是在日外国人除护照以外的身份证明外出的时候需要随身携带的。
在日本在留的外国人,来了日本之后90天之内,必须办外国人登录。登录的地方在居住地的区、市政府。申请登录之后,再拿到登录证之前大概要等上2周左右。
申请所需资料如下:
(1)外国人登录申请书
(2)护照
(3)2张照片(纵4.5公分×横3.5公分)
关于照片的要求如下
申请者本人最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照片照片
外出时一定要带外国人登录证:
外出时必须要带外国人登录证。如果警察等政府机关的行政执法官说「请出示外国人登录证」时,有出示的义务。以防万一,外国人登录证的登录号码必须记在手册 等上面。因为外国人登录证,每天带在身边的关系有丢失或被偷的可能性。请一定要把登录证号码记在别的纸上,好好的保管。护照也一样。对重要证件类的保管和 弄丢时的对应是自己的责任。离开日本时,除非获得再入国许可,否则一定要在出境时将外国人登录证明书交还入国审查官。
2012年7月9日起,在日本滞留3个月以上外国人发行一种名叫“在留卡”的证件,取代原来的“外国人登录证”。
二、资格外活动许可证的申请
以"就学"、"留学"资格在日本学习的外国留学生学生若需要打工,必须先取得"资格外活动许可证"。
"资格外活动许可证"的申请到居住地辖区内的地方入国管理局进行办理。
申请所需资料如下:
(1) 资格外活动许可申请书
(2)护照及外国人登记证明书
小提示:
1.即使取得了“资格外活动许可”,也并不意味着可以无限制地打工。
2.资格外活动许可无需手续费。
3.不能从事与色情业等有关的工作(如弹子机店的店员,酒吧及酒馆的男、女招待等)。
4.对于打工的时间也有如下限制:原则上每周不得超过28小时(暑假等长假期间每天不得超过8小时)。
三、再入境许可证的申请
在日本居留的外国人,在居留期间内,要暂时回国或往第三国时,必须先取得“再入境许可证”,才能自由的往返日本。须注意的是如在出国前没有到地方入国管理局申请再入国许可证,则需再到驻外的日本国大使馆重新申请签证。
再入境许可的有效期限与在留期间的期限相同。
再入境许可有“一次性”及在留期间内可多次使用的“多次”许可两类。若预计在签证的在留期限内需要多次回国的,最好申请“多次”许可。
“再入境许可”申请在地方入国管理局办理。
申请所需资料如下:
(1) 再入境许可申请书
(2) 护照和外国人登记证明书
再入境许可的手续费为:“一次性”许可3,000日元,“多次”许可6,000日元(办理许可时需交纳与手续费相当的印花税票)。
四、在留资格更新许可证
超过入国时所定之居留期限,而需继续居留的情况,必须向地方入国管理局办理申请更新准证。(通常在期满前2个月开始接受申请)非法居留,将会受到逞罚或强制遣送回国。
“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的申请在地方入国管理局办理。
申请所需资料如下:
(1) 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书
(2) 护照及外国人登记证明书
(3) 在学证明书、成绩证明书(因在籍形式等而不同)
(4) 日本滞留期间的经费支付能力证明文件
五、在留资格变更许可证
1.留学——》工作在留资格(在日本找到工作)
确定在日本就业时,必须将在留资格由“留学”变更为工作在留资格。
工作在留资格包括:工程师等在理工科领域工作的“技术”资格、从事笔译、口译、贸易等文科领域工作的“人文知识、国际业务”资格、作为研究人员工作的“研究”资格、自己经营公司的“投资、经营”资格、在日本中小学任教的“教育”资格等。
“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在地方入国管理局办理。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的手续费为4,000日元(办理许可时需交纳与手续费相当的印花税票)。
申请由“留学”变更为“技术”或“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类在留资格所需的资料会根据公司规模等有所不同,请到入国管理局的网站确认。
2.留学——》特定活动在留资格(毕业后想在日本继续进行就职活动)
毕业时尚未在日本找到工作的留学生希望毕业后继续在日本寻找职业时,最长可取得1年的滞留时间。此时,在留资格变更为“特定活动”,滞留时间原则上为“6个月”,但可申请延长一次。
“特定活动”的“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在地方入国管理局办理。
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的手续费为4,000日元(办理许可时需交纳与手续费相当的印花税票)。
申请所需资料如下:
(1) 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书
(2) 滞留期间的经费支付能力证明文件
(3) 毕业证书或毕业证明书
(4) 由毕业学校出具的继续就职活动推荐书
(5) 可证明本人正在进行就职活动的证明文件
如上所述,毕业后想要继续进行就职活动,必须取得毕业学校的推荐,有此需要的留学生请向大学等问询。
3.留学——》短期滞在在留资格(毕业后想自己在日本开办公司)
从大学或大学院毕业的留学生若想在毕业后留在日本自己开办公司,可以在最长180天之内连续进行创业活动。
此时,在留资格变更为“短期滞在”,在留期间原则上为“90天”,但可申请延期一次。
“短期滞在”的“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在入国管理局办理。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的手续费为4,000日元(办理许可时需交纳与手续费相当的印花税票)。
申请所需资料如下:
(1) 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书
(2) 大学等的毕业证书或毕业证明书
(3) 毕业大学的推荐书
(4) 事业计划书
(5) 公司或法人的登记事项证明书等可证明将要在日本开展事业内容的文件
(6) 滞留期间的经费支付能力证明文件
(7) 可证实自己具有创业资金的证明文件
(8) 说明企业概要的文件或可证明该企业确实存在的证明文件
(9) 可证明大学支持该留学生创业的文件
(10) 可证明该留学生在未能取得"投资、经营"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的情况下具有确实的回国途径及能力的文件
如上所述,留学生若想在毕业后取得从事创业活动的许可,必须取得大学的支持(举办创业研讨会及企业交流会、提供资助金及事业所等)以及大学的推荐书,有此需要的留学生请向毕业大学等问询。
六、申请注意事项:
向入国管理局提出以上申请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 向入国管理局提交的文件中的在日本开具的证明,必须是自开具日起3个月以内的文件。
(2) 使用外语制作的资料必须附日文译文。
(3) 提交的文件原则上不予返还,若希望返还某些资料的原件等时,请在申请时向入国管理局的窗口提出申请。
(4) 入国管理局的审查过程中有时可能会要求提交除以上列举的申请所需文件以外的文件。
(5) 上述申请手续及所需文件等均为2010年7月的信息。
七、签证的咨询:
有关入境、在留手续的问题请向入国管理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