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探亲访友签证,是邀请国内亲属或朋友来日本短期停留的一种签证。其中探亲签证只有三代以内血亲可以办理。在留期限通常为15日、30日、90日三种。
对于留学生来说,一般所持在留资格为“留学”,因此本文仅对持“留学”资格者的家人申请探亲签证的情况予以说明,其余情况不作讨论。
申请该签证需要准备三方材料:
·在日身元保证人(担保人)
·在日邀请人(学生本人)
·以及查证申请人(父母等亲属或朋友)的材料。
一般来说,留学生可以请教授担当身元保证人。
由于日本驻华领事馆不直接接受个人递签,签证一律需交由各代办机构代为办理。
一、申请流程:
1. 邀请教授等担任身元保证人,准备在日担保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2. 学生本人准备邀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3. 全部寄回给国内申请人;
4. 申请人准备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5. 向代办机构提交申请;
二、在日担保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如果教授是日本籍,则需要提交:
1.身元保证书(点击下载)
注:如果是邀请父母共同赴日,即申请人在两人以上,则只需要将其中一位的个人信息填写在身元保证书上,另外做成一份全体申请人的名单表,与申请材料一起提交。(点击下载)
2.在职证明(点击下载)
如果教授是外国人,则还需要:
3. 教授的有效的在留卡(或外国人登录证明书)正反两面的复印件。
三、邀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1.邀请理由书(招へい理由書)(点击下载)
2.滞在预定表(点击下载)
3.住民票
4.在学证明
5.有效的在留卡(或外国人登录证明书)正反两面的复印件
6.能够证明邀请目的之书面证明材料
例如:住院证明书、毕业式邀请函等(如果没有此类书面材料,则不需要提交)。
四、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所有申请者每人分别准备一份):
1. 签证申请表(点击下载)
2. 照片
白底照片一张,长4.5cm、宽3.5~4.5cm
3. 护照
4. 户口本(首页及申请人本人页)
注:户籍所在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另需要准备暂住证或居住证明书。
5. 能证明与在日亲属或朋友关系的材料
如果邀请父母来日,则需要在市级以上公证处办理亲属关系公证书。公证书从开具之日算起90日之内有效,过期作废。
如果邀请朋友,则可以提供照片、书信等文件证明朋友关系。(尽量提供多份文件以增加可信度)
五、手续费
200元/人(代办机关会另收一定的代办费)。
六、办理所需时间
领事馆的材料审核一般需要4个工作日,加上代办机构的周转时间,8-10日后可以收到结果。